說“規”話“矩”
2017-04-10 11:18:19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瀏覽次數: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提出,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立“明規矩”、破“潛規則”,通過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促進政治生態不斷改善。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多次強調“規矩”,并陸續出臺一系列制度。那么,什么是“規矩”呢?“規矩”一詞最初是什么涵義?
規,古璽印中寫作,本指匠人畫圓所用的工具?!对娊?沔水》序鄭玄箋云:“規者,正圓之器也”,就是這個意思。之后,由此引申,又有了《說文解字》所說的“法度”之意?!俄n非子?飾邪》“釋規而任巧,釋法而任智,惑亂之道也”所用義項也是如此:放著規矩不用而專任機巧,撇開法度不守而用歪邪之智,必然導致困惑與混亂。
矩,早期寫法原作、,也就是今天的“巨”字。它本來是表示匠人用來畫方形或直角的曲尺的象形字。但是,在語言文字的發展過程中,它的這一本義最終被后起形聲字“矩”承擔。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講,巨、矩二字實際上是一對古今字。
在傳世文獻中,“規”、“矩”二字常常作為對文出現。如《荀子?賦篇》“圓者中規,方者中矩。”《楚辭?離騷》“圓曰規,方曰矩。”再如《呂氏春秋》言,“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意思是要知道平直,一定要依靠水準墨線;要知道方圓,一定要依靠圓規矩尺。此后,在本義的基礎上,它又引申出標準、準則或規范一類的意思。《說文解字》“規巨(矩)”,《論語?為政》“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都是這方面的例子。
再后來,由于意義的相近,原本作為單音節詞使用的規、矩二詞,最終被合并為一個全新的、完全繼承了規、矩二詞引申義的復合詞——“規矩”?!俄n非子》說過“萬物莫不有規矩”,意思是萬事萬物都有其準則法度。
我們黨的黨內規矩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和規則,既包括黨章黨規黨紀,也包括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黨是肩負神圣使命的政治組織,黨員是有著特殊政治職責的公民,必須接受更加嚴格的紀律約束,比普通公民有更高的標準要求,做守紀律、講規矩的明白人。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以嚴的標準要求黨員、嚴的措施管住干部,確保黨規黨紀剛性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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