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中心牽頭完成《中國全面發育遲緩診斷指南》制訂
2024-07-10 17:45:40 來源:保健中心 瀏覽次數:
由國家兒童醫學中心北京兒童醫院保健中心主任梁愛民牽頭,中國全面發育遲緩(GDD)診斷指南制訂工作組、北京市兒科專業質量控制和改進中心、中國婦幼保健協會兒童腦科學與腦健康促進專業委員會、北京健康文化促進會兒童青少年健康發展專業委員會、中華醫學會兒科學分會發育行為學組、中華實用兒科臨床雜志編輯委員會制訂的《中國全面發育遲緩診斷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于近日刊發于《中華實用兒科臨床》雜志2024年第39卷第7期。《指南》首次提出過程性診斷的概念,充分考慮兒童發育存在變異和多態性的特點,建議慎重做出診斷,同時應積極主動干預,尤其需重視家庭養育環境干預指導改善,定期對兒童進行隨訪和評估,從而對兒童做出更加科學,更加充分反映現狀的診斷。
全面發育遲緩(global developmental delay,GDD)指5歲以下兒童,在大運動或精細運動、語言、認知、社交和社會適應能力等能區范圍內,有大于等于2個能區(等)落后。兒童神經心理發育是按發育規律逐步成熟的過程,易受環境因素影響,其臨床表現和發育診斷結果具有階段性,轉歸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合理的發育診斷對于發育期兒童臨床診療具有重大的意義。
《中國全面發育遲緩診斷指南》在制訂前已在國際實踐指南注冊平臺注冊,同時參考2015年發布的《世界衛生組織指南制訂手冊》的制訂流程及相關方法學標準,嚴格按照當前國際指南制訂的方法學流程制訂,制訂方法更科學、更嚴謹,制訂過程也更加透明化?!吨改稀方M建了多學科工作組,在國際指南注冊平臺注冊、發表計劃書、進行利益沖突管理?!吨改稀吩谌珖秶占湾噙x涉及的臨床問題,使得《指南》更貼近臨床需求、更具有實用性,工作組全面檢索、收集、篩選證據并進行合成與評價,基于各臨床問題相關系統評價證據,通過3輪德爾菲調查以及面對面專家共識會議,最終形成9個臨床問題的11條推薦意見。《指南》獲得了本次指南評價工作組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評價。
《中國全面發育遲緩診斷指南》將臨床經驗與循證醫學相結合,遵照循證指南制訂流程,建立適合我國人群的GDD臨床診斷指南,不僅讓患兒得到更精準的診斷和個體化治療,也為發育行為專業、精神心理專業、兒童神經專業相關工作者提供一份實用工具,指導臨床實踐及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