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味“制度”
2016-01-16 13:57:53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瀏覽次數: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兩部黨內法規的修訂,聯系歷史、把握當下,既體現了必要性,又考慮了可行性,也充分反映出“制”和“度”二字本身蘊含的深意。
制,《說文解字》言,“裁也”。在小篆的字形里,“制”左邊是一個“未”,右邊是一把刀,“未,物成有滋味,可裁斷。一曰止也。”可見其本義就有裁斷、制作的意思。如《左傳》中說,“周之王也,制禮”,就是制作一系列的禮儀。而《左傳·隱公元年》寫鄭伯克段于鄢的故事時,有這樣一段話:“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就是說共叔段所封之地京邑不符合先王所定的制度,在這里,制作為一個名詞,指的正是規章制度。《史記·禮書》說的“擅作典制”也是這個意思。
度,《說文解字》言,“法制也”。度下面是個“又”字,“又”即手,因為在古代,人們多用手、臂來測量長度,度的本義就是計量長短的標準,正如《孟子》說,“度,然后知長短”。引申開來就有法制、法度的意思。再引申開去,又有限度、限額之意,如漢代賈誼的《論積貯疏》說:“生之有時而用之亡(通無)度,則物力必屈。”
《左傳》言,“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制度,使無遷也。”財富應當如布帛一樣有限度,應制定法度來限制。財富如此,世間的言行亦是如此。《周易·節卦》的象辭說:“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就是說君子制定禮的度數來規范德行。制是制定、是規章制度,度是限額、是界限額度。用制度來規定界限,用制度來劃下標準,使行之有度、事之有節,正如唐代孔穎達所疏,“王者以制度為節,使用之有道,役之有時,則不傷財,不害民也。”制度的作用,也正在于此。
由此可見,“制”和“度”是兩個內容,“制”是標準規則,“度”是對標準規則的把握。“制度”寄托了造字者的智慧,告訴我們制定制度,并不是標準越高越好,而是要拿捏分寸火候,確保大部分人認識一致,做得到。只有這樣的制度才能在實踐中得到執行,并且行之有效。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刊登時間:2016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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