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關于五一、端午節期間 嚴禁用公款購買和贈送節禮等“十個嚴禁”的通知
2016-04-30 13:47:17 瀏覽次數:
各科(處)室:
在五一、端午節來臨之際,北京市衛生計生委紀委、北京市醫管局紀委分別下發了《關于五一、端午節期間開展“四風”問題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院黨委要求全院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實施意見,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切實做到令行禁止,嚴格自律,堅決抵制各種歪風邪氣。
五一、端午節期間的“十個嚴禁”是:嚴禁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禮品、節禮和各種購物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送禮、宴請;嚴禁違規參加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嚴禁以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違反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及借機斂財和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紀委將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一經核實將嚴肅處理。
紀檢監察辦
201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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