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委員會工作制度
2018-12-24 15:41:58 瀏覽次數:
一、根據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有關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醫技人員培訓計劃及實施細則。
二、繼續教育委員會由主管院長負責,其它有關醫療、護理、醫技、后勤等主管院長以及職能科室、全院各科主管教育的科主任組成。
三、審批教育處擬定的畢業后教育及繼續教育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檢查監督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計劃的實施情況,評估培訓質量,定期聽取教育處的工作匯報并隨時就繼續教育工作提出建議。
五、負責組織和審查崗前培訓的講課內容和實施。
六、參與住院醫師考評工作,對階段考核評審合格者按程序上報衛計委醫教處審批。
七、每年召開1-2次院繼續教育委員會全體會議,有重大事宜可隨時召開。
繼續教育學分管理制度
根據《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辦法》和《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管理辦法》的文件精神,參考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辦法》規定,結合我院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需要獲得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并參加年度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的對象是:初級、中級及以上醫、護、技、研等專業技術人員。
二、積極參加與本專業相關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是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應享有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每年所獲取的學分經主管部門認定后作為職務晉升和聘任的必備條件之一,同時作為年度考核指標之一。
三、繼續醫學教育對象在任職期間每年所獲的學分數不低于25分。我院屬三級醫院,要求達到:Ⅰ類學分 (國家級、市級項目) 10分,Ⅱ類學分(區縣級、院內自管項目及其它活動)15分,Ⅰ、Ⅱ類學分不能互相替代。各類初級衛生技術人員,每年度不低于25分,無學分類別的要求。學分計算方法按照《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辦法》執行。
四、由醫院臨床或職能處室(如:醫務處、感染科、科研處等)組織的面向醫院各科室的學習和培訓活動可向教育處申請,備案后記錄學分,0.5分/3 學時。由各科室(指內科、外科、各中心等)組織的教學活動可記錄學分,0.25 分/3學時。科室組織的教學活動記錄學分總分不超過5分。以病房為單位的教學活動及醫療活動不記錄學分。
以上活動記錄學分,需要事先提出申請,上交課程計劃(組織單位、課程內容、主講人等),并上交聽課人員簽到表復印件,科室主任簽字確認。每月上交一次,由教育處統一錄入。舉辦活動次月仍未上交以上文件的,不再進行補錄。
五、教育處、護理部按《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辦法》,對我院繼續醫學教育對象實行年度學分登記制度。
六、教育處、護理部每年將按照《北京市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審驗管理辦法》,在規定的時間(上年11月1日至當年10月31日)對全院繼續醫學教育對象進行學分審驗,并報市衛生計生委備案。在審驗過程中發現有虛假學分者,上報醫院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取消年度學分。
七、我院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隨時接受市衛生計生委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審驗。
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制度
一、參加區縣級、院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1. 聽課前在簽到表簽到。
2. 課后刷卡,二者均具備方可錄入學分。
二、參加國家級、市級繼續醫學教育:
1. 務必在該培訓項目進行注冊登記,主辦方將注冊信息上傳后方能生效。
2. 在該培訓班領取并保留學分證書。
3. 參加培訓后到教育處審驗并登記學分證書。登記后,學分證書仍需保留以備上級部門審驗。
三、學分登記集中審驗
(一)審驗時間:每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二)凡擬用以下項目登記學分者,需提供相應材料:
1. 學分證書原件(需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參會)
2. 發表的論文綜述、醫學著作、譯文復印件
3. 科研項目及成果獲獎證書復印件
(2)、(3)需提供紙質版材料及科室的電子版匯總表
4. 講授國家級、市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課程安排表復印件
5. 當年度學歷教育成績單復印件
6. 進修學習結業證書復印件
審驗時間內,以科室為單位收集材料后上。
繼續醫學教育經費使用制度
為加大人才培養力度,鼓勵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加專業學術研討會及學習班,簡化審批程序,特修訂我院繼續教育經費使用及管理的有關規定如下:
一、經費使用范圍及管理權限
1. 繼續教育經費主要用于支付專業技術人員外出參加學術會議、學習班、專業進修和崗位培訓等,目前不包括出國學習。
2. 根據國家衛健委績效考核相關規定,醫技人員繼續教育經費按照不低于人均200元提取。經費由醫院教育部門及科室主管領導掌握使用,財務機構監督并做到專款專用。
二、經費管理辦理及審批手續
(一)外出參加學術會議:
1. 鼓勵參加中華兒科學會及各專業組、中華小兒外科學會及各專業組、中華護理學會和其它相關學會等組織的高水平全國性學術活動。作為第一作者獲準發言(大會、小會)者優先考慮。參加者出科內繼續教育經費。
2. 參加學術活動差旅費的報銷標準按財務處有關規定執行。
3. 學術活動經費仍執行科室承包制度,金額按新調整的標準即:正高、副高、中級、初級職稱分別為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核定到各科室,超預算支出需教育處處長審批,(單年結余款清零)。
4. 審批程序:收到會議正式通知后,科主任要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員參會,由預算系統導出提交申請報告。職工及科主任副職由科主任正職審批,教育處備案。科主任正職應向主管院長提出申請,由主管院長審批,教育處備案。會議結束后,本人有義務向本科室或全院傳達學術會議精神。報銷需個人先到財務處核對經費,逐層審批簽字,并到教育處進行登記,最后到財務處辦理報銷。
5. 外出參加學術會議者,要代表北京兒童醫院認真做會議交流。不準借出差機會到處游山玩水,不參加學術會議。違紀者一經發現,除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全部出差費用自理外,2年內醫院不再批準本人外出參加會議。
(二)專業進修
1. 根據科室專業發展的需要,醫院將有計劃有目的地選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業進修,以培養醫院急需和短缺人員。
2. 先由科室上報進修計劃及人選名單,院領導審批,醫務處備案,并聯系進修單位,進修費用由科內繼續教育經費支出,特殊情況報院領導批示。
(三)學歷教育(見另文)
(四)崗位培訓
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崗位培訓時,可參考外出參加學術會議的審批程序,費用由繼續教育經費列支。
繼續醫學教育IC卡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從2003年正式使用北京繼續醫學教育IC卡管理系統,并于2010年進行了軟硬件升級更新,凡參加由教育處和護理部組織的院內各類繼續教育活動,均使用IC 卡進行學分登記。
二、學分登記參照我院《關于參加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計算辦法》,在每次參加學術活動時進行IC卡刷卡。
四、參加繼續教育的醫護技人員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或刷卡后不參加學術活動,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要在全院通報批評。
在職人員參加學歷教育制度
為提倡終身教育,培養一支學歷高、素質強的臨床專業隊伍和管理隊伍,適應人才需求,特就在職人員進行學歷或學位教育作如下規定。
一、醫院鼓勵各級各類人員,利用業余時間,自費參加各種形式的學歷教育,以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或管理水平。
二、醫院提倡專業對口的學歷教育,鼓勵在原專業基礎上的深造。
1. 對大學本科以下學歷者,只要屬專業對口的各類學歷教育,個人須先提出書面申請,連同招生簡章一并交科室領導批準,經主管院長同意后,由教育處開具單位報名介紹信。如經考試被錄取后,個人采取自費業余學習。
2. 對具有本科學歷的臨床專業人員,醫院鼓勵報考本系統國家統招研究生,被錄取者享受國家對研究生的一切待遇。
3. 凡批準參加全脫產或半脫產學習人員,應向科室上報考勤。有關工資及浮動津貼的發放,按人事處和各科室有關規定執行。
三、參加學歷或學位教育人員,畢業后應及時將畢業證書及成績單交教育處備案和人事處存檔。如醫院給予學費報銷者,畢業后應回原工作崗位并為醫院服務五年。如中途調出,服務期限未達到醫院規定者,需交納教育培訓補償費。
四、凡申請第二次學歷或學位教育者,參照上述審批程序。但學習費用及時間需個人自理,特殊情況者需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科室繼續教育經費審批制度
一、專業科室均有獨立的繼教經費匹配,已經劃撥到本科室的預算系統。
二、科秘書先登錄本科預算系統,找到繼續教育經費,輸入預估經費及使用目的,點擊執行。
三、導出表格,按表格要求填寫具體內容(表格已標記有預算編號)。
四、科室領導審批。
五、教育處審批。
六、中層正職需主管院長審批。
七、學習結束后,攜帶所有票據先到會計室審核,教育處登記,再到會計室執行報銷。
八、行政科室及沒有獨立繼教經費匹配的科室,人員外出學習,需到教育處完成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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